西敏斯特信仰宣言
1. 雖然自然之光,a譯按:「自然之光」乃指「理性」,人藉此可發現自然律。創造與治理奇工,都向人顯明上帝的良善、智慧與權能,叫人無法推搪,1羅1:19~20、32,2:1、14~15;詩19:1~3可是這一切不足以令人深入認識上帝和他的旨意,而最終得到拯救。2林前1:21,2:13~14因此,上帝樂意在不同的歷史時刻,用不同的方式啟示自己,並向教會宣明他的旨意。3來1:1之後,為了更好地保存和傳揚真理,並為了更有效地鞏固和安慰教會,以防範肉體的軟弱,及對抗撒但和世界的惡毒攻擊,便把這些啟示書寫成文字。4箴22:19~21;路1:3~4;羅15:4;太4:4、7、10;賽8:19~20由此可見,聖經是非常重要的,5提後3:15;彼後1:19而上帝亦已停止使用以往直接向他子民啟示自己的方法。6來1:1~2
2. 聖經─即上帝的話語─包括舊約及新約,書卷的名稱如下:
舊約 | ||
創世記 | 歷代志下 | 但以理書 |
出埃及記 | 以斯拉記 | 何西阿書 |
利未記 | 尼希米記 | 約珥書 |
民數記 | 以斯帖記 | 阿摩司書 |
申命記 | 約伯記 | 俄巴底亞書 |
約書亞記 | 詩篇 | 約拿書 |
士師記 | 箴言 | 彌迦書 |
路得記 | 傳道書 | 那鴻書 |
撒母耳記上 | 雅歌 | 哈巴谷書 |
撒母耳記下 | 以賽亞書 | 西番雅書 |
列王紀上 | 耶利米書 | 哈該書 |
列王紀下 | 耶利米哀歌 | 撒迦利亞書 |
歷代志上 | 以西結書 | 瑪拉基書 |
新約 | ||
馬太福音 | 以弗所書 | 希伯來書 |
馬可福音 | 腓立比書 | 雅各書 |
路加福音 | 歌羅西書 | 彼得前書 |
約翰福音 | 帖撒羅尼迦前書 | 彼得後書 |
使徒行傳 | 帖撒羅尼迦後書 | 約翰壹書 |
羅馬書 | 提摩太前書 | 約翰貳書 |
哥林多前書 | 提摩太後書 | 約翰叁書 |
哥林多後書 | 提多書 | 猶大書 |
加拉太書 | 腓利門書 | 約翰啟示錄b聯合改革長老會本:「啟示錄」。 |
這些書卷都是上帝的啟示,是信仰與生活的準則。7路16:29、31;弗2:20;啟22:18~19;提後3:16
3. 一般稱為次經的書卷,並非出於上帝的默示,故此沒有納入正典,所以它們在上帝的教會沒有權威,若與其他被認可和使用的人類著作相比,也沒有任何分別。8路24:27、44;羅3:2;彼後1:21
4. 聖經的權威,人人皆當信服,這權威不是建基於人或教會的見證,而是基於上帝(他本身就是真理)是聖經的作者。人應該接受聖經,因為它是上帝的話語。9彼後1:19、21;提後3:16;約壹5:9;帖前2:13
5. 我們可以受教會的見證所感動和激發,因而對聖經產生高度的崇敬。10提前3:15無論是聖經內容的超逸、教訓的效能、文體的莊麗、各部的契合、全體的範圍(即涉及眾多的領域,好叫榮耀全歸於上帝)、人唯一得救之路的完全揭露、許多無可比擬的優異之外,以至它的完美無瑕,在在證明聖經就是上帝的真道。雖然如此,我們之所以接納並確信聖經擁有無謬的真理與屬天的權威,乃出於聖靈內在的工作,他藉著我們心中的真道,並與真道一起同向我們作見證。11約壹2:20;約16:13~14;林前2:10~12;賽59:21
6. 上帝的全盤計畫,凡是有關他自己的榮耀、人的拯救、信仰和生活,都已明載在聖經內,或可藉著適當的方法由聖經而推定,所以無論基於甚麼原因─或是聖靈的新啟示,或是人的傳統─都不應把任何東西加進聖經內。12提後3:15~17;加1:8~9;帖後2:2然而我們承認,唯有聖靈在人心內的導引,人才能了解上帝的話語所昭示的得救之道;13約6:45;林前2:9~12我們也承認,某些有關敬拜上帝和管理教會的事宜,既是與人的活動和社會組織沒有分別,便可運用自然之光和基督徒的智慧來處理,不過總要符合聖經的普遍原則,因為它們是任何時候都必須遵守的。14林前11:13~14,14:26、40
7. 聖經所記載的各種事情,明晦不一;相對眾人的理解來說,也有難易之別。15彼後3:16但那些與得救有關,人必須知道、必須相信、必須遵守的事,都已經在聖經不只一處地方明載和詳細論述,以致不單有學識的人能夠掌握,就是沒有學識的人,只要正確地運用一般方法,也可以充分了解得救的道理。16詩119:105、130
8. 希伯來文(古代上帝選民的母語)舊約,和希臘文(當時歐亞接壤地區的國際語言)新約,是真確的啟示,因為它們的作者領受上帝直接的靈感,並且上帝一力監護,確保原文聖經雖然經過時代的歷練,至今仍保存它的純正。17太5:18所以教會在判斷宗教爭論時,必須訴諸原文聖經為終極權威。18賽8:20;約5:39、46可是,我們必須把聖經翻譯成各種地方語言,19林前14:6、9、11~12、24、27~28因為並不是每一個上帝的子民都通曉原文。閱讀聖經是上帝子民的權利,也是他們的權益,更是上帝的命令,他們查考聖經是出於敬畏上帝。20約5:39藉著不同地方語言的聖經,上帝的真道便可充滿萬民的心,他們亦可用合宜的方式敬拜上帝,21西3:16並且聖經所賜的忍耐和安慰,使他們得著盼望。22羅15:4
9. 以聖經來解釋聖經,是一條絕不錯誤的釋經原則。所以每當我們對某處經文的真正和全部含義有疑問(經文不可能有多個解釋,只有一個是正確的),便應查考其他較為清楚的經文,來確定這處經文的意義。23彼後1:20~21;徒15:15~16
10. 在聖經中說話的聖靈是最高的裁判者,除他以外,並無別的終審員。無論是判斷宗教的糾紛,或是審查一切大公會議的法典、古代作者的見解、人的教訓和個人的主張,我們都要以聖靈的判辭為依歸。24太22:29、31;弗2:20;徒28:25